庐江县张院水库生物操纵净水项目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合肥市招投标规范和庐江县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由庐江县水务局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确定中标单位。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现通过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庐江县张院水库生物操纵净水项目(第二次);
2、项目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3、项目地点:张院水库。
4、项目内容:
4.1张院水库是庐江县罗河、矾山、泥河镇14.5万居民的饮用水水源地,为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切实发挥保护生态环境,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美化环境的生态功能。现计划采购鳙鱼苗8000斤(规格1-2尾/斤),鲢鱼苗3000斤(规格1-2尾/斤)。
4.2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鱼苗按要求投放完成后,货款一次性付清。
2
供货地点
庐江县张院水库。
3
供货期限
签订合同后十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鱼苗运输、投放任务。
4.3货物需求
序号
品名
技术参数
投放量(斤)
1
黄鲢
鱼苗1-2尾/斤,且一次性放足。
8000
2
白鲢
鱼苗1-2尾/斤,且一次性放足。
3000
注:1. 鱼苗在2024年3月30日前投放结束。
2. 苗种体质健壮、规格整齐、无病无伤、活力较强,投放时鱼苗存活率100%。
5、报价要求:本项目按采购需求合理报价,最高报价不能超出7万元,总价有效最低价中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防止投标供应商恶意低价中标而影响服务质量,在项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对明显低于市场报价进行询问,投标供应商对此报价进行必要说明,对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将上报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部门,由此造成采购人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请投标供应商理性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运输费、税金等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培育、养殖鱼苗、鱼种或提供《水产鱼种生产许可证》),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 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有效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19日上午11点前的工作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为8:30-11:30 14:30-17:30);
2、采购需求文件获取方式:庐江县张院水库管理所企业信息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3、递交报价材料时间:2024年3月19日16时截止。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16:00时;
2、开标地点:庐江县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六、参与投标单位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请在3月19日下午16时之前,提供谈判响应函;无违法、不良信用承诺函;报价单;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处理。
七、中标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庐江县张院水库管理所企业信息
地 址:庐江县张院水库管理所企业信息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255638188
庐江县张院水库管理所企业信息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