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联合执法检查的对象为浙江新农都副食品市场内的鲜活水产品销售摊点、经营户等。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阅进口水产品购进票据、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督促水产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督促市场开办方认真执行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销售额较大的8家经营户的相关进货材料,经核对发现部分经营户存在无法提供最新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销售记录台账混乱等问题,检查组当即要求商户进行整改。
维护进口食品安全,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进行执法信息的交流与共享。通过联合执法检查,增进了海关、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在进口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上形成了监管合力,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此次检查也进一步完善了“入国门、上市场”的联查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