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松台农贸,执法人员对水产品销售摊点全面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非法售卖省人大《决定》中规定的违禁渔获物,包括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对带鱼、银鲳等水产品冷冻与否进行认真查看,并详细询问了摊主的进货来源,查看了水产品的进货凭证,强调伏休期间不得销售违禁渔获物。
执法人员在一处水产摊位要求经营户出示所售带鱼的进货台账,并对外包装盒进行检查。包装盒里发现大量的冰水,执法人员表示,根据经验判断,这批带鱼极可能属于冰鲜水产品,因为如果是冰冻水产品的话,即使冰融化也不会产生这么多冰水。现场执法人员要求该经营户立即下架该批带鱼,并表示将对其进行后续调查。另一处水产摊位的经营户声称自己售卖的带鱼是从国外进口,但其出示的凭证中没有该批带鱼完整的进口凭证,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二处处长金向阳介绍,本次行动主要针对市场上渔获物进场索票索证制度是否完善,商户是否存在非法购销违禁渔获物行为等进行检查。进入批发市场的,要提供货品来源和核验证书,证明“合法身份”;批发商卖给零售商,一货一票,标明数量、品种和流向,并且要有市场的盖章认可。
据介绍,5月1日12时起我省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5月8日-8月1日期间,市场上禁止销售大黄鱼、小黄鱼、银鲳、带鱼、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伏休期间,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将继续采取部门联动等方式,大力开展海陆联勤执法,严打伏休偷捕和非法销售、运输转载渔获物等行为,做好“海上打、码头控、市场巡”,多管齐下,保护渔业资源,振兴浙南渔场。
据悉,本次联合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9人,市场检查情况总体良好,但查获少量违禁渔获物, 执法人员对违规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温州渔业执法部门将继续采取部门联动、常态巡航等方式大力开展海陆联勤执法,严打涉渔“三无”船舶、伏休偷捕和非法销售、运输转载渔获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