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产地信息档案。组织力量对区域内销售的水产品流向进行摸底,做到每块池塘在销售时水产品时,及时报送当天送检样品,每天对销售水产品的主要品种、产地来源以及销售地点等情况建立专门的水产品信息档案,努力实现“出池有检测、运输有证明、入市有定点”的水产品全程安全生产链,确保所销售的水产品来源说得清、去向说得明、质量信得过。
严格产地准出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今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县相继出台的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产地准出管理,做到“三有”:既有完备的生产、用药、销售记录;有出池水产品自检报告及有关质检机构开展的产品检验报告,确保水产品产地检验合格率达到100%;有运输、上市水产品相关单位开具的产地证明,获得相关认证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标注。
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对本区域内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分析排查,以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为重点,加大对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控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药物滥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努力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全覆盖、不留死角,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让消费者吃上“放心鱼”。(通讯员:胡海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