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构建渔船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履行渔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针对部分渔船存在渔船检验证书有效期满后船主未及时申请检验的“脱检”情况,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在全省14个沿海地级以上市持续开展针对此类“脱检”渔船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深入排查、集中整治、加强监管”三个阶段实施。行动期间,各地执法人员对“脱检”渔船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分类分步集中整治。对于已报废、灭失或拆解渔船的相关数据,及时注销清理。对于有证书但“脱检”的渔船,通知其船东限期申报检验。同时通过安全检查、执法巡查等方式,利用AIS、海洋综合执法指挥平台、“渔港通”报告系统和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脱检”渔船的日常监管,有效巩固清查整治成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共清查出“脱检”渔船8957艘,其中316艘其船主主动申请重新检验,同时对其余8641艘发出《限期申报检验通知书》。截至目前,已重新申请检验合格并签发证书的渔船541艘,经检验不合格老旧渔船210艘,实船不存在或船主主动申请注销检验证书渔船1934艘,已完成公示并拟注销检验证书渔船5684艘,等待申请减船转产或报废拆解渔船505艘,因船主拒不申请检验严禁出海作业渔船83艘。所有清查出的“脱检”渔船均已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出处:中国渔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