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万物复苏,浙江沿海的梭子蟹也陆续开始抱卵产子。为有效保护海洋渔业资源,据相关规定,4月1日起,舟山禁捕禁售抱卵梭子蟹和幼蟹。
3月30日,在嵊泗县中心农贸市场,可以看到,目前市场内售卖螃蟹的摊位基本未见抱卵梭子蟹,小部分摊位销售的梭子蟹个体大小不一。当被询问是否了解4月1日禁售规定,商家们纷纷表示了解并支持。“我们会积极响应国家规定的,不售卖抱卵梭子蟹与幼蟹。”摊主王女士说道。
据嵊泗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陆镜羽介绍,近年来嵊泗禁捕禁售抱卵梭子蟹、幼蟹的情况逐年变好。他表示,4月1日后,县海洋与渔业局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对市场摊位,零星的饭店,还有新鲜渔获物的售卖点进行联合执法,对发现的抱卵梭子蟹一律进行没收,并对摊主进行批评罚款教育,“在这里也呼吁市民,在市场上,发现有抱卵梭子蟹,尽量不要购买,第一时间通知我们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我们海洋生态做出贡献,为我们下一代子孙留下一些新鲜渔获物。”(出处: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