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SJ03标段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SJ03标段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118-54-02-024785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一期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SJ03标段
标段(包)名称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SJ03标段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完成本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及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本次招标内容是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通过本次招标中标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概算批复的投资规模及发包人上级部门下达的投资控制目标,严格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价不得突破批复概算价及投资控制目标,否则承包人应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优化时工期不顺延。若因为优化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同时应全面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行政报批手续及其他配合工作。
招标内容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
施工图勘察设计SJ03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一期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1〕39号)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SJ0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工程名称: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SJ03标段
2.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增城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工程的目的。在国家重点项目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搭建以农产品和冷链食品的物流、加工和贸易为核心创造新价值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二)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西南侧片区三3-3地块,划分为南侧转运区,北侧园区辅助配套区。转运区:主要包含4栋冷链物流设施,存储农产品、农副产品、海产品等,其中【6】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6.7万平方米),【5】层冷链物流设施【2】栋(每栋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汽车平台及坡道共计1.6万平方米。辅助配套区:主要包含 1 栋综合楼、1 栋门卫及相关停车配套服务设施,其中12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6万平方米,门卫1栋约17平方米。
注: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详见发布的设计图纸,以最终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1.4 规划用地文件:《自然资源部关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项目(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314号)
2.1.5 项目批准文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广州国际物流产业枢纽)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1〕39号)
2.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1.7 投资总额:本招标项目约20亿元
2.1.8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勘察)及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本次招标内容是从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的设计工作,通过本次招标中标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根据概算批复的投资规模及发包人上级部门下达的投资控制目标,严格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图预算价不得突破批复概算价及投资控制目标,否则承包人应对施工图进行优化,优化时工期不顺延。若因为优化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同时应全面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各项行政报批手续及其他配合工作。
2.3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
2.4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在本项目勘察设计期内不发生亡人事故。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
4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40日历天,后续设计服务期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勘察设计合同)。
2.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2.6.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647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32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515万元。
2.6.2 报价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2.1、3.2.2资质证书:
3.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方和成员方。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所承担本项目工作内容对应的资质要求。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签名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名盖章。
3.7 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含本日):2024年5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5月 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方式。
注: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6.3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
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8时45分至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开标时间:2024年5月31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陆“http://www.gzggzy.cn/xmcxjsgc/index.jhtml”进行查询。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p92/index.html)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其他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com选择(地球模式)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勘察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31156594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2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6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德勤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工可编制单位);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铁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单位)。
注:允许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招标人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本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8.7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8.8现场考察:
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9.1.1名称: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9.1.2 邮政编码、地址:511365、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9.1.3 电话号码:020-31156594
9.1.4 电子邮箱:/
9.2 招标代理机构
9.2.1 名称:谷德数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9.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0、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59 号 7F
9.2.3 电话(手机)号码:17688405430
9.2.4 电子邮箱:guangzhougude@163.com
9.3 交易服务机构
9.3.1 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3.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9.3.3 电话号码:020-28866000
9.3.4 传真号码:020-28866095
9.3.5 网址:http://www.gzggzy.cn
9.4 招标管理机构
9.4.1 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9.4.2 邮政编码、地址:511300 增城区挂绿路12号
9.4.3 电话号码:020-32821156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
致: (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 (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第3.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参考格式)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中标合同订立中称“主方”,下同)。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 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牵头人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
(2) (成员方单位名称)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
……
5.我单位承诺根据本单位在联合体中承担的任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入对应的勘察设计专业人员。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工期(交货期)
40
最高投标限价
1647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11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1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5-31 09: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综合交通枢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花莞高速中新南管理中心
招标人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20-31156594
招标代理机构
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59 号 7F
招标代理联系人
王先生、周先生、谢先生
联系电话
020-85262454-80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3282115
发布责任人
谷德数智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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