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要求各地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海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的摸排登记工作,根据摸排情况,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经营进口海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海鲜产品、外环境、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加强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进口商品的风险监测;加强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
通知要求,对5月30日以来疫情重点地区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分类健康管理。其中,对5月30日以来有高风险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鲁返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行3次核酸检测(抵达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各1次)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抵达第13天),管理期限自抵达山东省内目的地起开始计算。